病人监护仪产品增加新的功能参数变更注册是否需要进行临床试验?
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 2018-10-12 16:24 次浏览 大小: 16px 14px 12px
病人监护仪产品,增加新的功能参数,变更注册时是否需要进行临床试验? 1.如果新增的功能参数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产品具有等同性,则可按照临床评价相关要求予以评价。 2.如果新增的功能参数的病人监护仪具有同品种医疗器械,可采取临床评价的方式予以评价

      医疗器械病人监护仪产品,增加新的功能参数,变更注册时是否需要进行临床试验?

  1.如果新增的功能参数与“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”产品具有等同性,则可按照临床评价相关要求予以评价。

  2.如果新增的功能参数的病人监护仪具有同品种医疗器械,可采取临床评价的方式予以评价。若新增功能参数的境外数据符合“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”,可提供相关临床资料。

  3.如果新增功能参数的病人监护仪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临床评价,应考虑进行临床试验,以确认产品使用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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