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通用名称中不得包含哪些内容?
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 2017-07-04 15:33 次浏览 大小: 16px 14px 12px
医疗器械注册 申请通用名称中不得包含哪些内容?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通用名称除符合《规则》规定的相应要求外,还不应含有型号、规格、图形、符号等标志、人名、企业名称、注册商标或者其他类似名称、绝对化、排他性词语、说明有效率、治愈率等9项禁止性要求

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通用名称中不得包含哪些内容?

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通用名称除符合《规则》规定的相应要求外,还不应含有“型号、规格”、“图形、符号等标志”、“人名、企业名称、注册商标或者其他类似名称”、“绝对化、排他性词语”、“说明有效率、治愈率”等9项禁止性要求。如“KF2型生理检测仪、体液精确引流装置、KJ-5000型糖尿病治疗仪、玄极治疗仪、强心卡”等名称中涉及的规格型号、夸张绝对化词语、与真实属性不符或未经科学证明的概念等将不得应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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